品评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若干观点(10)——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劳动;商品价值;关系
经典作家关于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曾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劳动“创造”价值,诸如,“劳动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23,225]“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20,217]……。这是把商品价值看成是脱离市场交换的在生产领域中单方面就由劳动“创造”出来的静止的先验的实体的一种说法。由于“创造”只能发生在生产领域,这又是耗费劳动价值论或生产供给决定论的商品价值观。马派为了强调商品价值的质的一元性,大多只注重于发挥第一种说法,并将它发展到极致,言必称是什么“创造”了商品价值,哪些劳动是不“创造”商品价值的,以及价值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另一说是劳动表现为价值,诸如,“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23,54]“价值是私人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的表现”。[20,335]等等。这是把商品价值看成可以用由市场交换发生的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量来衡量表现的。“表现”是与商品交换相联系的,这是有效劳动价值论或交换供求决定论的商品价值观。这种说法是比“劳动创造价值”更为本质更为科学的说法,但是,马派几乎不屑一顾这种说法,而这是“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正确定位的一个关键。这两种说法里的“劳动”的质和量以及计量的方法与单位在原则上是完全不同的。“劳动创造价值”说中的“劳动”通常指的是活劳动,而“劳动表现为价值”说中的“劳动”指的则应是由市场交换发生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通常所谓的商品价值源泉问题应该是指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的来源有哪些劳动的问题——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来源可以是各种时态的劳动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商品价值表现的问题它要解决的则是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如何衡量表现、比较的问题。实际上,表现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劳动都应该是在市场交换过程中转化为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
在围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发生的已有的争论中,由于人们都总是脱离市场交换单方面地把“商品价值”和生产领域中的劳动等等要素的“创造”活动联系在一起,把商品价值看成是和使用价值一样,也是由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等等要素“创造”出来的某种“物”或物的属性。争论就变成为商品价值到底是由(活)劳动这单一的因素创造出来的抑或是由(活)劳动、资本、土地等等多种因素共同创造出来的?也就是没有搞清楚商品价值的本质到底是“实体”还是“关系”?因而争论的各方就无法取得共识。爱因斯坦说得好,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认为商品价值问题首先要回答是什么“创造”了价值,这是严重曲解了商品价值问题。这样错误的提出问题,就会误导商品价值问题的正确解决。因为商品价值只是用来说明商品交换关系的,是发生在交换领域中的体现商品交换关系的范畴,只存在于商品交换之中,离开了商品之间的交换,就谈不上商品价值,商品价值并不是创造出来的。马派常常慨叹人们为什么总是误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其实原因就在于他们本身并没有把握住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存在有两种适用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劳动价值论:耗费劳动价值论和有效劳动价值论。他们只接受并继承了耗费劳动价值论而忽视了有效劳动价值论的普适性;他们本身还有根深蒂固的拜物教的潜意识在作怪,把商品价值看成是脱离市场交换的单方面由生产领域中的劳动所“创造”出来的某种“物”或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商品价值看成只是人们相互交换所拥有的各种劳动的一种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人与人互相评价对方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各种劳动的社会有效性的一种关系,是有效社会劳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或者说在商品交换中,生成商品的起点形态的各种劳动的社会有效性(贡献)得到社会评价并表现为商品价值。马派的失误正是把交换领域中的商品价值问题,错误地转移到生产领域中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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