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第四条“使用规则”规定:4.5、对于用户通过新浪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个人家园)上传到新浪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新浪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对于这条规定,作家陈村质疑道:“按照这一协议,难道今后我将自己的微博文字整理出书,还算是侵犯了新浪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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