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有制“自由经济”的根基
-
总的来说,人类是以集体的方式生存的。而形成集体的首要前提是加以限制,其目的在于实现统一进而形成集体。那么限制什么呢?即限制那些没有章法的个人思想和行为。用简单的话来概括,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高级动物,就在于人类形成了集体,从而脱离了自然界的群体生活和生产方式。
-
西方的自由主义经济虽提出 “自由” 理念,但其本身也是在一定限制下进行的,这个限制便是法律。
-
由此可见,西方所谓的自由是相对的,西方主张的 “自由主义” 也是建立在法律准绳之下的自由。整体来看,这个思想架构似乎很严谨。然而,任何理论思想和体系,无论逻辑多么严密,一旦脱离实际,就只能沦为空中楼阁和纸上谈兵。
-
那么自由主义思想在哪些方面脱离了实践呢?其一,在法律面前,尤其是在有权有势的上流人群面前,有多少人在用心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推动法律持久、永恒且良性地运行呢?又有多少人在绞尽脑汁钻法律的空子,甚至知法犯法呢?这些问题法律本身难以控制。其二,用老百姓的话说,法律只是马后炮。也就是说,它只能对已经犯罪的人进行制裁,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人们犯罪。其三,法律只是给人们划定了一条冰冷无情的红线,越线者受罚。这对于以情感生活为主导的人类来说,显得缺乏人情味。
-
诸如此类,“自由主义” 就是在这样的根基上开出的一朵野花。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人与人之间除了冰冷无情的现金交易和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之外,便是无产者失去财产的自由。
-
在这个前提下,rrllqq提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谓无需干预的纠错功能只是饮鸩止渴,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在自由经济前提下,没有哪一位资本家不会为了百倍的利润不去铤而走险,更没有一位资本家会为了市场的稳定发展甘愿自我牺牲。即使他们在竞争中也会制造出一定时期的平衡经济,但那只是私有制经济更大危机来临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