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制度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尤其是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
科学技术交流,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我国来说,建立和改进保税
仓库是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实行两头在外,大进大
出,快进快出,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还有利于增强企业经济活力,提高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同时也便
于海关加强对保税货物的监管。
一、进口货物入库验收制度
1、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如
货主委托保税仓库办理的即由保税仓库经理人)应将海关签发并注
明:"存入星沙国际物流园保税仓库"的两份报关单随货带交保税仓库
2、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加盖“保税仓库货物”印章,
并注明此货物系存入保税仓库,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查验放行后,一
份由海关留存,二份随货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应于货物入
库后即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其中一份留存保税仓库,作为人库的主
要凭证,一份交回海关存查。
3、货物如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口岸入境,则应由货主或其
代理人先行办理转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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