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委托书
( )厦南税字第( )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税务代理人,代理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有关
涉税事项,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代理范围及目的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福建省
物价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税务代理收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下列第
项税务代理事项。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开展税务咨询;
10.受聘担任税务顾问;
11.其他涉税事项 。
二、承办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税务师办理甲方所委托的涉税业务
。
三、代理期限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授权的税务代理的期限为___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