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作者:廖爱玲

市工商局近期对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监测,发现11种产品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还有的鞍管安全线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踏浪TDT01Z、永久TDR05Z两个型号的产品最高车速、整车质量不合格,属不合格商品。市工商局表示,将对这11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从产品目录中删除,并依据《产品质量法》处罚。
【链接】
电动自行车必备3项标准
1.整车质量不高于40公斤。
2.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
3.30分钟脚踏行驶能力不能超过7公里。
|
楼主: 思念江南
|
1585
4
[财经时事] 11种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 包括永久踏浪等品牌产品 |
|
已卖:89份资源 学科带头人 63%
-
|
| ||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