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试点变额年金
5月5日保监会下发《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其中《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包括总则、管理模式、内部组合对冲模式、固定乘数平衡模式、责任准备金提取要求、信息披露要求、附则七章,明确变额年金保险的概念及年金给付、保单利益保证、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要求。《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则明确了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的条件、试点产品的名称格式、试点区域、销售渠道等。
虽然变额年金保险在我国刚刚开始试点,但其在国外已是主流产品。据保监会介绍,2007年美国变额年金保险保费收入为1700亿美元,约占年金保险市场的68.5%,占人身险市场的20%,总资产余额约1.5万亿美元。在日本,至2007年,变额年金保险资产余额已达到16.5万亿日元,占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70%左右。在金融危机中,变额年金保险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因此,保监会既发展变额年金产品,又在试点初期严格控制风险,例如要求每个试点公司只能试点一个产品、对一些风险程度较高的最低保单利益保证暂不进行试点等。
保监会批准变额年金产品试点后,金盛人寿和中美联泰大都会在6月、7月先后推出两款产品,但大型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由于没有类似国外对变额年金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变额年金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但短期内发展空间有限。
(三)资金运用类
4月7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从“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扩大到“受托管理保险等资金”,使目前一些资管公司开发理财产品的行为具有了合法性,也为资管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留出空间。《通知》要求资管公司主发起人须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保险公司,但经营保险业务的年限从8年放低至5年,增加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的要求,资管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也从3000万元上调至1亿元。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9+1”的格局可能发生较大变革。去年12月生命资产管理公司筹建获批后[1],今年4月18日保监会批复同意安邦资产管理公司筹建,5月17日批复同意安邦资产开业,而发起筹集安邦资产的两家公司安邦财险、安邦人寿最早也是2004年才成立,因保监会此次修改规定而达标。而据报道,包括民生人寿、阳光保险在内的近10家保险公司都在申请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一些成立时间不长但偿付能力充足、资金实力强的中小保险公司,可能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四)保险中介类
5月11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登记事项的通知》,对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取消了投诉记录和公司登记事项,不再登记未经核实和查处的投诉记录,不再登记保险营销员获得的保险公司表彰奖励事项和保险营销员受到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的处分事项,要求保监会加强对诚信记录的管理。
(五)征求意见类
在对从业人员的监管方面,除了已经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登记事项的通知》,保监会还准备出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并已就上述两项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拓宽保险销售渠道,保监会4月7日发布《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将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可代理保险业务的范围。
在新兴销售渠道中,网销贡献的保费收入不到全行业保费收入的1%,但低成本优势使其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据统计目前约有40家保险公司通过官方网站销售保险产品,也有保险公司通过淘宝网、保网等专业、非专业网购类网站销售保险。由于我国网销保险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保监会4月15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5月11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入银行的存期不得短于1年,未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变更存款性质,要求资本金存放银行家数从此前的“一至三家”调整为“两家以上”,从而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监管,防范保险公司频繁变更资本保证金性质、更换存放银行造成的风险隐患。
5月16日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此前分布于不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如寿险产品的分类、产品命名规则、产品上报流程等进行了集中梳理和整合,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条款和费率为由进行销售误导。
5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对去年底发布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并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放宽了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条件,如删除了“上一年度实现盈利”的要求,将“上一年度末动态偿付能力预测(基本情景下)未来1 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低于100%”修改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者预计未来两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低于150%的,可以申请募集次级债”。但修订后次级债发行规模上限降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而此前是不超过净资产值。
表2:2011年第二季度保险业主要监管文件
颁布时间 | 监管文件 |
2011年4月1日 | 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
2011年4月7日 | 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1年4月7日 | 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 |
2011年4月14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查询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1年5月5日 | 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 |
2011年5月5日 | 关于印发《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1年5月11日 | 关于调整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登记事项的通知 |
2011年6月22日 | 关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通知 |
2011年6月27日 |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
资料来源:保监会,国研网整理
表3:2011年第二季度保监会征求意见稿汇总
发布日期 |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 征求意见稿 |
2011年4月7日 | 2011年4月27日 | 对《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11年4月15日 | 2011年5月3日 | 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11年4月19日 | 2011年5月20日 | 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11年4月27日 | 2011年5月30日 | 对《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11年5月11日 | 2011年5月25日 | 关于征求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2011年5月16日 | 2011年6月6日 | 对《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