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培训5ppt
1998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下简称国发26号文件),我市发布了《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998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并于同年的7月1日开始实施。2号令对在我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号令在实行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水平高低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充分形成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部分被保险人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即选择停止缴费或低基数缴费,影响了基金的应收尽收,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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