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公有资本不够成功的主要原因(纯理论分析):
1、公有资本的生产性和增值性,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现,但其扩张性却缺乏“制度性保障”和“科学性指引”。——在改革开放前,其扩张性有两个主要动力源,即因政治性需要而来的“运动性投资”和因维持性需要而来的“输血性注资”;改革开放后,前一个需要变成了对重点扶持区域和行业的“发展性投资”,后一个需要变成了改造性需要而来的“造血性投资”。——改革前后的共同特点是:对政策的高度依赖和对ZF财政的高度依赖,其自身的“扩张性”本性却被“有系统的抑制甚至割除”了,这是因为公有资本的大部分盈利被人为的变成了“广义财政”的一部分,从而成为了似乎人人可以分享一块的“唐僧肉”!较为理想的模式应该是:在保留资本扩张性本性的同时,支持和保障财政的额外注入——后者属于一种特殊的“公有资本原始积累方式”!
2、公有资本在被迫行使“兼顾性”职能的同时,还莫名奇妙的有了“唯利性”冲动,这就是所谓“垄断性”、“与民争利”等争议现象的由来,特别是其“唯利性”被少数“高级管理人员吃了肉、较多数的中级人士喝了汤”之后,就得到了愈发凸显!
3、在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中,一方面“系统性压抑”了普通劳动者阶层的主导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另一方面又以特别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把党政当局的主导权(目标设定权)、监督权、惩戒权”部分的“变成了”特殊利益分享权“。这就是单纯的“管方”、“劳方”的内部制度设计以及与之相关的单纯“按劳分配”、或者“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设计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核心原因。
——其合理的管理格局应是:从增值额的分配角度看,其分配制度设计应包括三个基本面向:促进发展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方面、促进社会整体利益增进的方面和促进提高企业内各方面人员的积极能动性的方面。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博弈中,代表前者的是“公有资本所有者及其授权的资本运营家”、代表中者的是“ZF相关部门在企业内的代表(一定的董事席次和监事席次)和社会舆论”、代表后者的是“企业内的各种类型的劳动者和特殊贡献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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