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兴文
有三个人合伙创办了一个小型家具厂,他们是先出货后收钱经营模式,弊端就是会有一些客户拖欠货款,经常一拖就是半年或更长。
他们有一位客户结账时大部分货款还了,但还有5.1万元余款,他说实在是没钱了,现在只有17台笔记本电脑,每一台笔记本电脑市场价值是3000元,17台×3000元=51000元正好拿它们抵账。
他们三个跟据投资创办实木家具有限公司各占股份比例分,王总可以分到这17台笔记本的二分之一,葛总可以分到这17台笔记本的三分之一,徐总可以分到这17台笔记本的九分之一,现在他们的困惑是如何分这17台笔记本电脑呢?
他们三个请李兴文来帮他们分这17台笔记本电脑,李兴文“先把自己笔记本电脑给他们”,他们三个都很高兴,现在就是18台笔记本电脑了,王总的二分之一就是9,葛总的三分之一就是6,徐总的九分之一就是2,9+6+2=17,多出的一台就该物归原主。分完后都很满意,然后付了应付的费用。
启示:李兴文运用了《老子》中将欲夺之,必固与之,《道德经》中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周书》中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李兴文还写过一篇交通协管与收益>(引导)理论,文章中第三种办法不就是如何解决分这17台笔记本电脑的办法吗!就如我们去商店买东西,营业员可以在商店开业之前,把一些促销海报粘贴在外面,如100送300等等。这样就会成交很多生意,这里主要运用了收益>(引导)。这种称之为收益>(引导)理论。收益>(引导)理论最能实现目标,最好的是可以自动(或自觉)成交(或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