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蓝田日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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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需求曲线必定向下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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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2-21 07: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自然语言可以用含混抹煞(尤其是按自己的需要理解),但数学语言不可以。针对名义量,我们可能用“事实”推翻“定律”;而针对实际量,我们从逻辑上又可能根本找不到“其他条件不变”这样的情况,这样如何说明“验证”呢?如果需求定律只是“形而上”的东西,不可以(从逻辑上也无法)谈验证,这是不是“套套逻辑”呢?需求定律“可以错”(证伪)与“因已知需求定律可以有反例因而可以这样设需求定律”是两码事。

如果爱因斯坦已知道了(真空中)光速可变,还会做光速不变的假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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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5-2-21 12:5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请问sungmoo兄,你所说的名义量、实际量具体是指什么?对处理需求定律有什么作用?

“如果需求定律只是“形而上”的东西,不可以(从逻辑上也无法)谈验证,这是不是“套套逻辑”呢?”这当然做得到的,关键是把看不到的需求量与看得到的成交量在逻辑上相关,这个就可以验证看不到的需求和需求定律了,张五常在《经济解释》第一卷验证单质和多质品需求定律时就是用了这个逻辑方法,这当然需要观察和推理,但是能做到的,你认为他解释的那两个例子不对吗?验证具体错在哪?

关于套套逻辑的问题,我认为是这样,科学当然是从基本假设开始的,如经济学中的稀缺,这个公理式的假设不能验证,也无法验证,是个套套逻辑,但是从这个假设基本上的具体推测和具体的理论从经验科学角度看,是要能被证伪的,要能被事实检验的,不知道我这个理解到底有什么问题,请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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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5-2-22 01:5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需求曲线的存在前提是价格和收入的外生且与供给一起都为常量。

在充分多的市场参与者的情况下,个别消费者可以实现这个前提。但是如果研究对象是社会某商品需求量与其价格的关系,就不一定存在需求定律,因为需求定律的前提不存在了。价格不再是外生变量而是与社会需要量、收入相关的内生变量。这时,假定供给不变,再假定收入和需要不变,价格就不会改变。而允许供给或需要量或收入变化,变动的就已经不是需求量了,何来需求定律?

所以,个人存在需求定律;但社会不存在。

个人以为:对于某商品的社会需求Q,供给量S,收入I,价格P,需要量W之间的关系有:

Q=F(P,I,S,W);而P=f(I,S,W );此时不存在独立的P变量,也就没有传统意义的需求量。

当认为存在社会的“需求定律”时,很可能忽略了“供给”一定的条件;实际描述的是需求与供给的关系了。

供给多,价格低,需求上升;供给少,价格高,需求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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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5-2-22 11:4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请教:   有实际收入的函数式吗?(以二元商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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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5-2-22 12: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个人需求曲线的集合即社会需求曲线,由于个人需求曲线向下倾斜,故社会需求曲线也向下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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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2-22 12:3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考虑两商品的简单情形:

maxu(x1,x2) s.t. p1x1+p2x2=y

其中,p1、p2是名义价格,y是名义收入(说“名义”量,指以“货币”表示)。 解此规划,可得Marshall需求函数:x1(p1,p2,y)、x2(p1,p2,y) 由Slutsky方程可知,dx1/dp1未必为负(d表示求偏导数)——如果硬性规定dx1/dp1必须非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只表示针对名义量我们约定了dx1/dp1的符号,但绝不表示理论上没有正号的可能。我们注意到,名义量的意义下,我们可以说明“其他条件不变”:各参量中只有p1变化,其他量p2与y都不变化。但此时,我们从理论上不能排除dx1/dp1为正的情况,只能硬性规定其非正。 而由Slutsky方程还可知,如果探讨“实际量”(指不以“货币”表示,而以商品间量的相互关系来表示相对价格或相对收入),则当p1变化时,即使名义收入y不变,实际收入也会变化,此时就一般情形而言试图通过“其他条件不变”来发现dp1与dx1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从逻辑上说,这样的“需求定律”是无法验证的,因为只要价格一变,一般就会使实际收入变化(收入效应总存在),我们找不到所谓的“其他条件不变”。特别指出的是,名义价格的变化确实引起了实际价格与实际收入的变化。 其实,说穿了,正如张五常提出的,他之所以想“只以两条”重写经济学,是因为他知道主流的假设无法从逻辑上排除dx1/dp1为正的可能(就名义量而言),而dx1/dp1>0正是他自己(包括Friedman)不能容忍的(这种信仰不知算不算“套套逻辑”),因此,他想直接假设dx1/dp1<0,反过来以此为基础重写经济学。如果重写的目的达不到,反而因此引起如此混乱,何苦为此自寻烦恼呢?能以尽可能少的假设解释尽可能多的现象固然是我们所推崇的,但是张实现了这一目标了吗?另外,在批判套套逻辑的过程中,张自己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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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2-22 12:4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个问题本人曾在其他论坛讨论过多次。目前的结论基本如此。

以不可经验的或不可证伪的“套套逻辑”得出可经验的或可证伪的“非套套逻辑”,可以。但是不是张老人的本意?

至于哪个西瓜“更贵”或“品质更高”的问题,不通过人们的选择行为,谁能举出一个好的判断“贵”或“品质”的标准吗?谁敢确认你爱吃的西瓜一定是别人爱吃的西瓜?你的好品质就一定是别人的好品质。

这里所谓蓝田所说的“套套逻辑”只是想提醒经济学人们:在人们的选择面前,经济学家应该保持必要的谦虚与冷静。相信别人的选择对于其自身来说是最好的(所谓最优与次优的区分只是人们认识的层次之分,不是理性与否之分)。不针对某一个体抽象地谈品质与价格其实只是展现自己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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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5-2-22 12: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sungmo兄:你在现实中遇到过dx1/dp1为负的情况吗?理论可以随意假定dx1/dp1为正的吗?理论是要受现象检验的,规定dx1/dp1一定为负,实践中在没有反例之前,当然可以认为一定是负的了,理论只能在出现反例,才能证明为错(当然在逻辑自洽基础上)。张五常处理收入效应时,已说得很清楚,这是另外一条需求曲线,这个方法是自洽吧,你有没有比他更好的处理方法,有,你提出来,增长大家的见识,没,只能用他的方法(在没有更好方法的时候),否定人家的东西很容易,但否定的目标为的是说明你的更正确,你什么处理方法也没有,那只得暂时用人家可能有不足的处理方法,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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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tide 发表于 2005-2-22 12: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axu(x1,x2) s.t. p1x1+p2x2=y

其中,p1、p2是名义价格,y是名义收入(说“名义”量,指以“货币”表示)。 解此规划,可得Marshall需求函数:x1(p1,p2,y)、x2(p1,p2,y) 由Slutsky方程可知,dx1/dp1未必为负(d表示求偏导数)——如果硬性规定dx1/dp1必须非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只表示针对名义量我们约定了dx1/dp1的符号,但绝不表示理论上没有正号的可能。我们注意到,名义量的意义下,我们可以说明“其他条件不变”:各参量中只有p1变化,其他量p2与y都不变化。但此时,我们从理论上不能排除dx1/dp1为正的情况,只能硬性规定其非正。 而由Slutsky方程还可知,如果探讨“实际量”(指不以“货币”表示,而以商品间量的相互关系来表示相对价格或相对收入),则当p1变化时,即使名义收入y不变,实际收入也会变化,此时就一般情形而言试图通过“其他条件不变”来发现dp1与dx1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从逻辑上说,这样的“需求定律”是无法验证的,因为只要价格一变,一般就会使实际收入变化(收入效应总存在),我们找不到所谓的“其他条件不变”。特别指出的是,名义价格的变化确实引起了实际价格与实际收入的变化。 其实,说穿了,正如张五常提出的,他之所以想“只以两条”重写经济学,是因为他知道主流的假设无法从逻辑上排除dx1/dp1为正的可能(就名义量而言),而dx1/dp1>0正是他自己(包括Friedman)不能容忍的(这种信仰不知算不算“套套逻辑”)...

要理解验证的含义!

你举的例子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首先你的例子无法推翻需求曲线的假设。第二,需求曲线是可以验证的。举一个例子,有一种商品,你一直很想买,但是价格高,你无法接受,当某一天价格降低到你可以接受了,你就会买这种商品,但是你在其他商品上的消费并没有增加。你要好好理解什么是收入效应,收入增加,在所有商品上的消费都应该增加,但是你只是增加了这种商品的消费。

你也许会说是替代效应,但是这种商品也许并无其他商品可以替代。

不知理解的对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3:02: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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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2-22 12: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个人需求曲线的集合即社会需求曲线”,这种思想的真髓在于其条件。一般均衡的意义下,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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