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三级动火管理制度n三级动火管理制度n三级动火管理制度n1、目的为了进一步搞好平安生产,加强平安管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2、一级动火管理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容许证,动火容许证上要具体写出动火平安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平安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环部。安环部会同保卫处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承受公司平安、保卫部门的监视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煤气防护站人员应进展测定、检查及监护工作。假设不合规定之外,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2.1动火范围2.1.1公司煤气输送主管及公共局部附属装置〔指隔断装置、放散管闸阀及其下部、膨胀器、卸压
2、孔、人孔、水井等〕。支配支管连接主管局部及第一道闸阀属于主管范围。2.1.2公司以下区域及设施:鼓风机房:焦炉吸气管〔从手动翻板后起〕、汽液分别器、电捕焦油器、初冷器、鼓风机前后煤气管道、洗萘塔、洗氨塔、苯贮槽。粗苯大院:洗苯塔、脱苯塔、粗苯产品贮槽、再生器、粗苯泵房〔不包括操作室〕、循环油槽、粗苯生产全部设备〔包括管道〕。2.1.3煤气柜院内以下设施:离煤气柜柜体外壁3米范围内的空间,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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