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的税收征纳关系是以纳税人为中心,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取决于纳税人的需求。他们非常注意加强对纳税人需求的调查分析,建立纳税人意愿的反映渠道,实现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的良性互动。
企业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ZF不是企业的“家长”或“指挥官”。
ZF应该建立一个正常的渠道,使纳税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得到有关方面的及时回馈,ZF应该建立公开透明和平等协商的机制。
对于纳税人而言,纳税不单单是一种向国家尽义务的过程,更是法律对公民作为这个国家主人的身份的确认,参与到公共事务当中,愿意为ZF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并关注自己的同时关注共同的生存环境。与义务相对的不只是权利,还融合着纳税人的责任、使命、尊严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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