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借贷合同种类
根据《贷款通则》 第 61 条的规定 :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
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形
式总体上分为两类 , 一是以借款合同的形式直接体现的借贷合同 ,
二是非借款合同方式所形成的变相借贷合同
前者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 ,协
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
有的还设定了保证、 抵押等担保条款 , 并有担保人参与签订协议。
后者的表现方式则比较模糊和复杂 , 大致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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