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分业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业也逐渐国际化发展,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与金融不断受到来自世界其他国家的冲击和影响。纵观当今世界,混业经营成为一股潮流,各国为提高金融国际竞争力,金融控股公司、全能银行等能够交叉经营的金融机构甚嚣尘上。
金融混业经营的国家为能够更好适应和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一般也是采用诸如伞形监管、统一监管的混业监管模式。自2003年银监会从人民银行分离“自立门户”后,我国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各金融机构只能在法律规定业务范围内从事金融业务,不得跨行业交叉经营。
分业监管模式的确有助于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在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等混业经营机构不断冲击国内金融市场之时,该模式不利于金融创新和我国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因此笔者认为研究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分业监管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和如何完善相应制度具有一定价值。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我国当下金融混业经营的现状,侧重于三个方面:各类金融机构跨业合作;互联网金融盛行;金融控股公司大量存在。笔者对于各类金融机构跨业合作主要是从银证合作、银保合作、保证合作这三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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