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于
年
月
日审议通过了《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2)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授予甲方
股股权,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以下简称:代持股权);
(3)甲方拟委托乙方代其持有代持股权,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持有的远特科技
%股权委托乙方代持。乙方自愿作为甲方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代甲方对外行使名义上的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名义上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在远特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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