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以下分别简称《办案规则》《组织规则》
)。据此,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的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争议案件将被纳入终局裁决适用范围。以下是分享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快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以下简称争议
),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
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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