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合同参考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
(大写:)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
/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
(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
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
;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
;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
;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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