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书
出借方:
(甲方)借款方:
(乙方)保证人: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叁百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月利息为百分之十。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三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借方将于年月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以现金或者银行支票形式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
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
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及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
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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