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总结
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折旧期间指的是开始计提折旧时依次顺延的年限,比方说从
2000
年3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折旧而言的第一年是
2000
年3月到xx年3月;而会计期间在我国通常是指每年的
1月1日至12月31日。常见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下面通过分别介绍每种折旧方法的计算来说明计提折旧时应当注意的内容。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
/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例:甲企业有一厂房,原值为
300000
元,预计可使用
1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为
5000
元,厂房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要求计算该厂房的年折旧额。
年折旧额:(
300000-5000
)/10=29500
元。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
量的折旧额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例:乙企业有一辆专门用于运货的卡车,原值为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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