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一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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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的温州炒房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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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春 发表于 2005-2-28 21:20: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5-2-28 21:11:38的发言: 有这么容易生钱的事?呵呵。过手的120万怎么回事?不是自己人手里来的吧?从银行钱的来源只有49万加上84万的贷款,人家银行到时(还款时)会向你要84万的本金再加利息,加上49万的本金和利息,你可以承但无限责任的。120万只是一个虚报的二手房成交价,并不真的会真金白银地流入你的腰包的(是你们自己人的,他不会这么容易把这么高价的楼房买下来的吧?)
理论上这是可能的。120万中的36万只是从一个人手里流到另一个人手里,可以只是字面上的。先前的49万用第二次贷来的84万马上还清。84万的贷款用房子抵押。120万是市场价格,其背景是房地产市场泡沫,价格飞涨。所以,计算上应该没错。但是关注制度约束的话,就有很多问题了。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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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5-2-28 21:24:00
我们从资金来源和去向角度看,从银行来的是84万和49万,这个到时候要还的,不会有利润。你若是能低买高卖,那么说明你是个精明的商人,对商品的价格信息比别人多,这是你的信息租金。这和股票市场里,你能低买高卖股票是同样的道理,这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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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春 发表于 2005-2-28 21:32: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5-2-28 21:24:42的发言: 我们从资金来源和去向角度看,从银行来的是84万和49万,这个到时候要还的,不会有利润。你若是能低买高卖,那么说明你是个精明的商人,对商品的价格信息比别人多,这是你的信息租金。这和股票市场里,你能低买高卖股票是同样的道理,这有何不可呢?

49万是用贷来的84万的一部分偿还的。

84万是用房子抵押的。

问题在于价格有回落的那一天,泡沫破灭时,房产(和股票)若还没出手,就死翘翘了。在这个理论案例中,风险由银行承担。个人还不起贷款,可以由房产抵押;银行到手的房产则价值已经大量缩水了。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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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5-2-28 21:37:00
哪种经济活动没有这种风险?那种市场买卖不是赌博?你的意思银行会对风险一点不在乎?人家不是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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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春 发表于 2005-2-28 21:48: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5-2-28 21:37:56的发言: 哪种经济活动没有这种风险?那种市场买卖不是赌博?你的意思银行会对风险一点不在乎?人家不是理性人?

但是股票市场、房产市场等,最易陷入这种导致价格大量泡沫的预期陷阱(expectation trap)。

第二个问题我有同感。所以我觉得银行如果估计到房产价格虚高的话,应该会对房产进行估价,将真实估价体现在贷款比例上。但是我先前听说70%这个比例不能自由浮动,能浮动的只是还款年限而已。不过张三兄已经否定了这种看法。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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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5-2-28 21:56:00

我们银行已经在是不是假按揭,房产评估的真实性等等方面投入了很多成本,70%是上极,实际操作中要是对你的行为有怀疑,银行会不贷款给你,或提高贷款利率或减低贷款比例等。

“预期陷阱”是事后才知道的吧,事先谁能知道呢?市场经济就是让不同个人、不同时间,努力对付“预期陷阱”的吧。企业家,更是对付“预期陷阱”的高手。对了,这个概论对解释行为有什么具体作用呢?本质上,市场经济里什么东西都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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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春 发表于 2005-2-28 22:01:00
呵呵,在供求规律看来,这个概念没什么用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8 22:12:49编辑过]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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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qimao 发表于 2005-2-28 23:09:00

投入21万,房价转眼就涨70%了吗,如果你花了5年才挣到14万,和半年就挣到回报显然不同。

转按揭是要评估的,如果虚报价格行的通的话,一定是有行贿发生。

这个14万,要考虑时间成本或贿赂成本。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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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3-1 10:26:00
问题在于,如果这套房子的市场价格真的已经值120万,那么直接在市场上卖掉好了,可以获利更多,用不着拐那么多弯。如果还是只值84万,那这就是一种金融欺诈行为,问题在于,诚如楼上所说,如果没有行贿,银行会有那么弱智吗?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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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gabond 发表于 2005-3-1 11:04:00

这个故事是瞎编的。张三李四说的对,上海对房产(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是有严格限制的,但他没提到的是对外地人的限制尤其严格。有人谈到追索的问题,事实上当你买房时并不是只要准备20%(新房)或30%(二手房)的资金就可以了,你还得提供其它证明(比如税单或近期的公用事业费缴费单据等)。交易还有成本(税收和佣金等),如果是贷款,贷款的利息可不是那么算的(比如我贷款10万,每月还617元,其中利息超过一半,还了二年半,本金减少了不到九千元)。行贿的成本很大,不仅要收买银行人员,还得收买中介和评估公司。

顺便说一下,朱总理铁腕治理时就上海受到的打击最小,香港人因此写过一篇文章骂上海市政府。

这点上倒是可以搞点研究。

4:12 I know both how to be abased, and I know how to abound: every where and in all things I am instructed both to be full and to be hungry, both to abound and to suffer need. [Philipp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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