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老王是不是劳务派遣工
时间:2008-10-09 10:15
作者:来源:《工人日报》
每天干八小时却成了
“非全日制工
” 老王多年前下岗失业,为了养活一家人,不得不四处找工作。但由于年龄较大,又没有一技之长,老王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不久前,街道办事处给老王介绍了一个工作,到一家公司做保洁。看到工资待遇都不错,老王就开始上班了。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告诉老王,你做的保洁工是非全日制的
,每天工作八小时,主要工作是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及主管安排的其它工作,不上保险,工资按月发放;你在公司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好好地完成工作。同时,该人力资源部要求老王签订了一份
,并向老王解释说,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与公司是劳务关系,所以签劳务合同。
老王刚上班不久,却发生了意外。一天,老王在擦楼梯时,一不小心踩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
8000
多元。 伤愈后,老王回到公司上班,却被告知他与公司的劳务关系已经解除了,老王很纳闷,决定找到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理论。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老王说,你可是非全日制用工,与公司是劳务关系,你没给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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