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印刷公司系由东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自东风有限前身东风印刷厂(原名“汕头市安平区东风包装印刷厂”)成立以来,东风印刷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的简要情况如下所示:
1、2000年1 月改制设立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安平区东风包装印刷厂于1983年12月19日经原汕头市经济委员会汕市经(83)118 号文件批准设立,1983年12月30日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83)工商印字 0085号《广东省特种行业营业执照》,登记的资金总额 5 万元。
1988年5 月,汕头市安平区东风包装印刷厂变更为汕头市东风印刷厂,领取安工副字550 号《营业执照》,登记的资金总额42万元。
1990年1 月,经汕头市安平区人民ZF汕安府办复[1990]8 号文批复,同意给予汕头市东风印刷厂重新登记注册。领取注册号为19287634-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3万元。
1999年12月28日,经汕头市升平区人民ZF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汕头市东风印刷厂脱钩后改组为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的批复》(汕升府体[1999]1 号)批准同意,汕头市东风印刷厂与南海街道办事处脱离挂靠关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改组为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
根据汕头市天马审计师事务所(99)汕天审字第 0133号《清产核资报告》,东风印刷厂截至1999年6 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0,131,527.38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7,518,223.70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22,613,303.68 元。被挂靠单位汕头市升平区南海工业公司、行政主管部门汕头市升平区南海街道办事处及汕头市升平区清产核资办公室均对上述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确认,并确认自东风印刷厂创办以来,主管部门没有资金投入,也并无提供贷款担保,从没享受约定、特殊优惠政策。东风有限设立的出资额业经汕头市天马审计师事务所汕天审验字第0137号《企业注册资金验资证明》验证。
2011年3 月18日,广东省人民ZF办公厅出具粤办函[2011]142 号《关于确认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和原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脱钩改制事宜的复函》,确认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脱钩改制合法合规、产权清晰。
2000 年1 月5 日,公司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2、2003年4 月黄炳文所持股权转让(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4月3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黄炳文将持有该公司98.40%的股权以出资额作价800万元转让给东风物资。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不变,其中东风物资占出资额的98.40%,即800万元,曾喜珠占出资额的1.60% ,即13万元。
2003 年4 月8 日,公司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3、2003年11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至4,188万元(第一次增资)
经东风有限于2003年11月7日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东风物资、曾喜珠决定将公司未分配利润3,375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13万元增加到4,188万元,其中东风物资的出资额由800万元增加到4,121万元,曾喜珠的出资额由原来的13万元增加到67万元。上述新增的注册资本业经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5日出具的正德验报字(2003)第06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3 年11 月7 日,公司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4、2004年6 月吸收合并金园东风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至8,000万元(第二次增资)
(1)金园东风历史沿革
1994年9 月24 日,经汕头市金园区月浦经济发展总公司批准,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向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园区分局申请设立登记。1994年10月5 日,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167103-9 ,为集体企业,挂靠单位为汕头市金园区岐山镇月浦村企业管理站。 2000年12月30日,经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并经汕头市金园区月浦街道办事处、汕头市金园区月浦街道办事处月浦居民委员会、汕头市金园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确认,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所有者权益均归属企业经营者黄炳文所有。
2001年5月14日,汕头市金园区人民ZF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了汕金改[2001]27 号《关于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脱钩后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确认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属于挂靠金园区集体所有制的挂靠企业,同意其与月浦街道月浦居委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脱离挂靠关系,并实行改制,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改制后企业承担。
2011年3月18日,广东省人民ZF办公厅出具粤办函[2011]142号《关于确认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和原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脱钩改制事宜的复函》,确认原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脱钩改制合法合规、产权清晰。
2001年7月31日,汕头市金园区东风包装印刷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园东风”)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5081007161,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2)东风有限吸收合并金园东风
经金园东风和东风有限于2003年5月10日分别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决定由东风有限吸收合并金园东风;合并后保留东风有限公司名称及营业执照;金园东风名下拥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土地房产、设备及其他所有资产全部归入东风有限,并由东风有限负责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年6 月12日出具的正德验报字(2004)第04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3月31日,东风有限已收到被合并方金园东风并入的资本人民币320 万元,故吸收合并完成后的东风有限实收资本由原4,188万元变更为4,508万元,由东风物资、曾喜珠、黄佳儿共同出资。其中,东风物资出资4,40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63%;曾喜珠出资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8% ;黄佳儿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9% 。
经东风有限于2004年6月8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决定以吸收合并前原东风有限的留存利润对吸收合并后的东风有限进行增资,并由合并前原股东东风物资和曾喜珠享有,转增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492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业经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出具的正德验报字(2004)第04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 年6 月30 日,公司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5、2005年3 月东风物资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
经东风有限于2005年3 月8 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东风物资将持有公司97.5% 的股权以出资额作价7,800万元转让给黄炳文。
2005 年3 月16 日,公司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6、2005年4 月黄炳文将其所持部分股权转让(第三次股权转让)
经东风有限于2005年4 月15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黄炳文与曾喜珠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黄炳文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7.5%的出资额作价600 万元转让给曾喜珠,转让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8,000万元,其中,黄炳文出资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 ;曾喜珠出资 7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黄佳儿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
2005 年4 月20 日,公司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7、2006年3 月减少注册资本至2,800万元
经东风有限于2005年8月20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减少至2,8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其中黄炳文减少4,680万元,曾喜珠减少494万元,黄佳儿减少26万元,注册资本减少后,各股东出资金额与持股比例为:黄炳文出资2,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曾喜珠出资2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黄佳儿出资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上述减资已在汕头日报公告三次,并经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出具的汕中瑞会验字[2006] 第3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3 月2 日,东风有限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8、2006年6 月黄炳文将其所持的部分股权转让(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6年6 月10日,黄炳文与曾喜珠、黄佳儿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东风有限于2006年6 月10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黄炳文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16.5% 的股权以出资额作价462 万元转让给曾喜珠;同意黄炳文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24.5% 的股权以出资额作价686 万元转让给黄佳儿;转让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2,800 万元,其中,黄炳文出资1,37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曾喜珠出资72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6% ;黄佳儿出资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
2006年6 月19日,东风有限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81010081。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