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
〔2012
〕3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娄政办
〔2013
〕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预算单位(部门)
(以下简称预算
单位)和项目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及管理(以下简称绩效目标管理)。
预算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项目单位是指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具体承担某一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
第三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或
年中调整预算支出项目时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单位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对
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
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
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绩效目标管理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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