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眩晕诊治多学科专家共识
自2010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和中华神经科杂志编辑委员会[1]就眩晕诊治的相关问题组织专家讨论并达成共识以来,我国眩晕的诊疗水平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大家对眩晕的认识逐渐清晰,诊断与治疗方案日趋规范。随着临床实践的深入和相关理论的更新,又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结合近年来国内外的相关进展,对7年前发表的《眩晕诊治专家共识》[1]进行适当的更新。
一、相关的概念关于眩晕或头晕的定义和分类,国际上目前存在2种方案。美国2位学者Drachman和Hart[2]在1972年把头晕分类为眩晕、晕厥前、失衡和头重脚轻:眩晕是指外界或自身的旋转感,晕厥前是指将要失去意识的感觉或黑矇,失衡是指不稳感,头重脚轻(lightheadedness)则是一种非特异性的较难定义的症状[2,3,4]。专注于研究前庭疾病的跨学科国际组织巴拉尼协会,于2009年将前庭症状分为眩晕、头晕、姿势性症状和前庭-视觉症状:眩晕是指没有自身运动时的旋转感或摆动感等运动幻觉,头晕是指非幻觉性的空间位置感受障碍,但不包括现实感丧失和思维迟钝、混乱等障碍,姿势性症状是指不稳感和摔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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