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假如一个卷烟公司将其生产卷烟按照生产成本销售给职工,已知成本利润率该如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了?
如:某烟草公司将自产的甲类卷烟10箱按生产成本销售给本厂职工,取得的收入是20000元。已知甲类卷烟成本利润率为10%,甲类卷烟消费税56%,定量税为150元/箱。请计算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我还是知道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但是我想请问在这里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里面也该包括从量税吗?
应纳消费税=【20000×(1+10%)+150×10】÷(1-56%)×56%+150×10
那么应纳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也是【20000×(1+10%)+150×10】÷(1-56%)吗?
则应纳增值税=【20000×(1+10%)+150×10】÷(1-56%)×17%
我以上的理解哪里有错误,恳请各位哥哥姐姐指导。
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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