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中心全面预算组对项目的考核办法
(试运行)
1.0目的为加强运营中心对项目工作的跟催和监督,更好的落实项目对分包的管理和付款流程的规范,制订此办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龙城物业在深所管项目
3.0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
4.0考核管理机构
运营中心全面预算组
5.0考核办法
5.0.1
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由分包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分包付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费用请示与付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部分组成,本考核内容只对各项目在三项工作中的完成情况和完成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对各项目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内容或者及时有效的按要求完成的内容根据相关权重进行考核,此考核作为各项目负责人当月考核的一部分,在当月考核中中兑现。
5.0.2
分包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0.2.1
分包评估报告走流程时限
评定标准:各项目每月分包评估报告需于每月倒数第二天完成项目内部的审批(机电事业部和安全事业部评估报告需于每月
26日完成项目内部审批),并于
18:00
之前批至运营中心分包专员处,超过此时限的均属迟报,迟报一项评估报告,扣除项目负责人当月考核分
1分;漏报一项评估报告扣除项目负责人当月考核分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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