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在互联网上(张掖市畜牧兽医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张掖市动物卫生监督网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二、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三、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本单位各科室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五、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六、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一) 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