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本店铺收集整理的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业务,租用甲方座落在南宁市北湖南路52号银珠大厦8层808房(面积30㎡),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租赁期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壹年整。
二、 租金、交纳时间:每月租金600元,季度租金1800元。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季度交付租金(即季度月底的25日交付下季度的租金,如此类推,支付方法)
三、 押金为壹仟元整(¥1000.00元)租期完后,甲方无条件的退回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如甲方违约,双倍退回押金。
四、 乙方租期间,在不破坏总体结构的原则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合理的分隔和装修。费用乙方负责。
五、 租赁期间房屋和所附属的设施及损耗品的装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因水、电、火灾及其他事故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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