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安全等级划分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对经租物业的安全管理,保证国有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检查
1。检查目的:针对存在的危险源或安全隐患,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业态对经租物业进行安全梳理检查,做出安全等级评定。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在每年
12月10日至20日进行,该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并分公司安保部、经租部共同协商.
2.检查要求:每年有公司物业逐一安全检查与梳理,检查后进行安全评估,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源或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通报业主与租赁者要求整改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予以防范。
3.检查方式:自查、例行检查、巡查、抽查、节前检查等.
根据每年安全检查情况梳理后作出的安全等级评定,确定该物业的安全检查强度与频率,确定安全检查等级。
4.检查范围:租赁场地内的设备与设施的各类记录、现场消防设施的运转状况、现场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实际状况、现场的经营状况与租赁合同的签约是否相同。租赁户落地化管理落实状况与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后需要整改项目的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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