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
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
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发及配股(上市之后)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
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
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三条融资的原则
1.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
4。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
5。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
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参照本
办法执行,公司所属参股公司的融资行为
遵照该参股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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