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设施、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
的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
性能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
三级维护,
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
规定行车;3、严禁酒后
行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
速、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车未停稳时
进行装载作业
;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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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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