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写论文,得出了一个悖论————大陆的综合服务贸易竞争力强于台湾!
自己也被雷到了(高手勿喷)
这里的综合竞争力指标是根据各种规模评价指标(MS之类的)和相对评价指标(RCA之类的)进行主成分因子分析后得出的,如果从整体规模来看,大陆的服务贸易竞争力是处于优势的,但从相对结构来考虑,则大陆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低于台湾。
最后带入数据计算的结论是2005年之后,大陆的综合服务竞争力强于台湾!
问题出在哪?在下很郁闷,这一结论似乎和常理相悖啊。问题不解决,我这文章也无法突破了,望高手大虾指点。
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