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盛的“我们”
但是,高盛一直抵制“明星”体制。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领导高盛的约翰·怀特黑德一再强调“在高盛只有‘我们’,没有‘我’”,这种团队精神成 为高盛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高盛不乏金融天才——格斯·利维、罗伯特·鲁宾、马克·温克尔曼等人的能力与成就可以比肩于华尔街任何明星,但高盛没有将 他们塑造成明星,而高盛也就没有因为格斯·利维的突然去世、罗伯特·鲁宾的离职从政或者马克·温克尔曼未能成为高盛总裁离去而大伤元气。
1981年,当所罗门公司决定将公司出售给菲利普兄弟公司时,所罗门公司的执行委员会也只是将决定象征性地通告合伙人。在只持续了一个小时的通告会上,执 行委员会只是形式性地征求合伙人的意见。在高盛,情况却恰恰相反。1986年12月,由罗伯特·鲁宾、斯蒂芬·弗里德曼领导的管理委员会提出了将高盛上市 的建议。在合伙人会议上,虽然管理委员会表达了强烈支持公司上市的想法,但从没有表示要强行通过该决议的意向。虽然建议得到高级合伙人的支持,但在合伙人 会议上,几乎所有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上市的提议最后被否决。
在高盛130多年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不仅高盛是由两个CEO共同领导,公司高级合伙人职位授予盈利最高的两位合伙人,而且高盛的各个主要业务部门也都由 两人共同负责。除了乔恩·科尔金与亨利·保尔森之间曾发生过权力斗争外,其他时间共同领导制在高盛进行得非常成功。
纷纷离去。1984年,处于困境中的雷曼兄弟公司以亿美元出售给美国捷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