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县村级计生绩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抓好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充分调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县人口计生相关指标考核补充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原则突出重点,联动考核,强化责任,求真务实。二、考核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县所有村级常务干部: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村(居、社区)统计员、村(居、社区)人口主任。
3、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方案一: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
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
1400
元,按照人口计生工作和其他工作共同考核,人口计生工作占总分值
70%,
其他工作占30%,
根据量化分值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兑现。方案二: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
600元,绩效工资每月
1400
元,其中人口计生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为
1000
元,按季度单独考核兑现。
4、考核办法(一)实行分值量化考核,总分值
100分。1000
人以下的村
100分为优秀,
90分以上为合格,
9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00
人以上3500
人以下的村
96分以上为优秀,
86至96分为合格,
86分以下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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