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风清扬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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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叙事方式:对休谟法则的超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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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扬213 发表于 2007-1-18 09:2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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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2000年以来的国际学术界,一场由经济学家、哲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行为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神经科学家和认知科学家共同发起的“跨学科思想运动”,正在撼动“休谟法则”的根基。他们对人类“趋社会性”的研究表明,康德所谓“超验”的“道德律令”,罗尔斯在“无知之幕”下构建的“正义选择”,不过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作为人类合作秩序的社会规范,在经过自然与环境双重选择和人类长期演化之后,被“固化”在我们身体和心智中的禀赋与品质。从人类心灵与社会共生演化的角度看,“实然”与“应然”之间,不存在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休谟法则 道德律令 人类的趋社会性 社会规范的内部化

作者叶航,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系主任,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语言与认知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副主任;黄勇,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师,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杭州 310027

格式: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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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休谟法则 社会科学研究 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 社会规范 法则 超越 休谟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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