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救助信息管理方案
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人员伤病及救治情况,加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告管理,确保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有效开展,有效控制和减轻突发事件健康危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省卫生厅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一、组织机构职责
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告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规范、准确快速”的原则。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是责任报告主体
负责收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定管辖区域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报告制度,建立报告机制。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市120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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