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东营发电有限
公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制度
1.目的为了在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唐东营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
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它公众利益的事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明确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2.目标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质量目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
大唐东营
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
建设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公司、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试验和检测等单位等均应贯彻执行。
4.编制依据文件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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