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业绩和利益输送
针对近年一些从公司业绩角度研究公司治理的文献,本文引入Johnson等有关利益输送的观点,从大股东控制与利益输送角度对公司治理展开一般性讨论。我们的讨论倾向于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由于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加以保护的法律,加之相应约束大股东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大股东控制更多地导致侵害中小股东行为的利益输送现象。在此基础上,我们以五粮液公司与五粮液集团之间1988-2003年的利益往来情况为案例加以佐证。
前 言
一、控制权:
1、概念:控制权是通过行使法定权力或施加影响,对大部分董事有实际的选择权。我国学者周其仁认为,企业控制权就是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营运的决策权。2、大股东获取回报的方式(1)通过股价变化获取差价收益。(2)通过股利分配获取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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