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家具制造企业
平安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试行〕本标准适用于
指导家具制造企业
〔包括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编写更为详细的
平安隐患查报标准
,并依照此通用标准对排查出的
平安隐患进行归类上报。
当标准中引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发布新的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订版
〕时,均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自
发布之日
起施行。
一、根底管理类隐患二、现场管理类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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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uhemiad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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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12家具制造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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