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劳动法主体
劳动者及其团体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行政部门劳动服务部门
劳动法主体
就业后免遭失业的权利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夏娃宫,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第1款规定: , , .素有世界宪法之称的《世界人权宣言》在这里除了庄严宣告了人人平等享有的“工作的权利”、“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公正满意的工作条件权”外,还首次以联合国条约的形式明确提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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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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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与资料] 劳动法主体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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