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实施药企都在以提高出厂价来应对,但提高出厂价带来的问题就是赋税的增加;怎么样消化赋税就成了各个企业考虑的头等大事。在业内底价大包的模将有四倍的增值税空间,举例:出差价为25元的药品要保证有医院操作空间零售价要达到125元,要是企业将出厂价调高到125元以满足渠道的操作将产生125*17%=21.25元的增值税;这部分增加的费用大体与原出厂价相同,怎么消化这21.25元将是考验企业的试金石。结合现在国家对商业倒票挂靠的大力整治,这部分费用代理商也不能消化。 对于这部分费用肯定是要由企业与代理商共同承担的,承担比例绝对不会是五五开。《办法》的目的是提升行业的入门门槛,加强行业的集中度;最终达到行业整合的目的。它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影响将比“安徽模式”更加深远,医药企业担心《办法》在实施时像“安徽模式”一样不能保证全国一盘棋;让先实行的药企蒙受更大的损失。企业在《办法》实施后核心竞争力又增加了一项就是财务的票据处理能力,但财务的票据处理能力多数集中在后段;这段的处理能力是很有限的,我们可以考虑建立全产业链模式来消化增加的赋税压力。
原料种植没有什么赋税,我们可以在原料采购是提高成本的价格以此来消耗高额的赋税;在上段消耗赋税,这是最好的赋税处理方式。生产成本(原料的加工成本)我们可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折旧人员工资增加,提高中段的赋税消化能力;这部分有很大的消化能力后期将考验各公司财务的票据处理能力,这部分将是短时间内各企业采取的主要方法;这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上段与中段有将是个长期建立过程,也是企业在战略考虑的后段是种能马上起作用的战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