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依据
国务院关于《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简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建立健全与公司相适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公司系统信息安全、治安安全的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公司总裁任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裁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总经理为成员,下设安全工作执行机构:
(一)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由公司总裁办牵头组建,负责治安安全保卫日常事务工作;
(二)信息安全工作机构,由信息技术部牵头组建,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及“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公司系统的治
安安全(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爆炸、防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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