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管理工作
一、加强劳模动态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劳模信息数据库。各区县局
(产业)工会要根据市总工会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劳模档案资料,加强劳模信息动态化管理,认真做好对本系统所辖范围内劳模基本情况的核准、省部级以上劳模的认定、变动情况的更新,完善劳模信息数据库。劳模信息数据库日常维护工作由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负责。
(二)完善劳模动态信息反馈制度。根据劳模信息动态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劳模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劳动模范变动情况报送表》、《劳动模范去世信息报送表》、《上海市全国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汇总表》、《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汇总表》、《各区县局
(产业)困难劳动模范帮扶情况汇总表》、《劳动模范关系转接通知单》,以及《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申报表》等反馈劳模信息。
(三)实行劳模动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1、各区县局
(产业)集团工会每半年以《劳动模范变动情况报送表》的形式,于每年
6月底和12月10日前将《劳动模范的变动情况报送表》报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为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劳模动态,《劳动模范变动情况报送表》实行“零上报制度”,即无论劳模情况变化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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