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学习的是公共政策相关专业,计量基础比较差,毕业论文中希望能够充分论证观点,就自学使用了格兰杰因果检验。
看到大部分文献使用步骤是平稳性分析-协整检验-ECM-格兰杰因果检验。但因为ECM原理相较格兰杰因果更为复杂,担心如果写出来,有自己无法自圆其说、但自己又不知道的地方,反而闹笑话。
所以希望毕业论文还是审慎为原则,去掉ECM,跪问大家,ECM是否是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前提?如果不做会不会被老师指出问题?
周二毕业论文就要交稿,一直纠结到现在,也问了很多人,想听听大家的指点。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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