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模式探索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模式探索
近年来,我国外币利率、人民币拆借利率、国债回购利率等利率品种相继实现市场化,2023年又取消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下限及贷款利率上限,从央行稳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看,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将会全面放开。但据调查,现行农村信用社的利率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利率市场化风险控制的规定,为此,本文通过全面分析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现状,对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机制模式的选择进行了探索性研究。
一、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现状
(一)管理权限基本集中于法人社
由于受管理体制、资金实力、经营环境、贷款对象、员工素质等因素制约,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由县(区)联社统一制定,统一规定不同贷款品种、不同贷款对象的利率浮动水平,基层信用社无权变动,并且浮动标准单一。
(二)贷款利率定价以传统的比例浮动为主
目前安徽省大部分农信社贷款定价仍以传统的定价方式为主,即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定价机制过于生硬、简朴,定价时考虑的因素较少,基本上没有体现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扶优限劣、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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