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一下为什么不能将劳动凝结定义为价值:不符合价值概念含义
现在对于将劳动定义为价值所造成的麻烦进行了梳理,找到了些问题症结,归纳出来供大家参考。(这是一个回帖的内容)
价值这个东西,本身必须有使用价值。由使用价值来体现价值。所以,如果将劳动量定义为价值,那劳动量必须具有使用价值。但劳动量本身是不会有使用价值的,若假设劳动量有使用价值,劳动量的使用价值只能体现在相关的产出量上。而劳动量与产出量又无法挂钩,因为生产力水平不确定。所以,将劳动量或劳动时间作为价值,仍然没有意义。无法解决经济分析问题。
若假设劳动量有使用价值,劳动量的使用价值体现在产出量上,而产出量的价值用劳动量来衡量。你看,又陷入循环论证了。
从价值的本意来说,劳动量本身不具直接使用价值,就不能被定义为价值的。劳动量本身没有性能如何能具有使用价值呢?再说,即使规定劳动量有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还要靠中间物来证明价值,而且这个过程必然是一个循环论证。所以,仍是无解。
而劳动力本身有使用价值,所以,劳动力是可以被定义为价值的。但劳动力有价值,那劳动凝结就不是价值了。因为劳动凝结加入了时间量。价值与时间的乘积就是财富,而不是价值了。多一个参数,其意义就发生变化了。
综合上面的分析看,我们对价值概念的含义(价值本身要具有使用价值)明确后,很容易判断劳动是否可以被定义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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