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XX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提高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发挥我院教师 在教书育人上的指导作用,完善和规范本科生导师制度,结合我院实 际,特制订《
XX大学XX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管理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 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系主任和副主任、团委书记。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设秘书一职,由院教学秘书 担任。
学院学本科生导师制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由思政系负责。
二、导师的任职资格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
为了给学生提供充足的个性化指导,我院实行“全员导师制”。 全院专职教师和学工老师中,凡是符合任职资格者必须担任本科生导 师(退休前
4年可以不担任),学院亦可根据学生学业发展的需要, 聘请校内其他学院和部门的相关专业老师担任导师。
(-)任职资格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严于律己,为
人师表。
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的培养 目标。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和专业学习指导能 力。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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