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线施工人身安全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三章人身安全'的规定,保持人身安全与行车安全并重的原则,教育职工和施工人员牢固树立生命只有一次,违章就是自杀的思想,不断提升施工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开工前,对全体参加施工的职工,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并逐人签名备查,未通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所使用的民工不得有十六周岁以下及年老体弱、有残疾者。
4、施工人员在作业前要充分休息,坚持精力充沛,班前10小时不得饮酒,发现饮酒者,应马上停止其工作。
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黄色防护帽或安全帽,佩戴胸牌或臂章,做到着装符合规定,标志齐全、清楚,严禁穿迷彩服和红色衣服上线路作业。
6、横越铁路要认真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遇有停留车辆时,严禁钻车和从车钩上跨越。绕行车辆时,在防护员的安全防护下,必须在距停留车辆5米以外通过。
7、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作保护用品,上岗作业严禁穿高、中跟鞋,防止滑落和扭伤。
8、施工地段范围应拉安全绳,严禁施工人员穿越,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9、在线路上进行设备调查、测量、检查线路质量检查等单独作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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