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看美国的对台政策
[摘 要] 中美建交后,美国仍与台湾保持着特殊关系,该作法已违反了《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美制订《与台湾关系法》并依其行事违反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基本原则;美方将台湾纳入TMD和美日安保体制;美国以武力威胁中国统一大业;美众议院通过《加强台湾安全法》;美方搞“两个中国”。根据现行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美国上述对台政策已严重违反国际法,其行为已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美国应为此承担国际责任,停止不法行为,并提供不重复该行为的适当承诺和保证。美方也有义务对不法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提供充分赔偿。目前中国应大力维护国际法的权威,挫败美国将非法行为合法化的图谋。
[关键词] 美国对台政策;国际法;国际不法行为;国家责任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1978年12月美国与我国签订建交公报,但于1979年又出台了一个《与台湾关系法》继续与台湾保持“安全关系”。为解决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中美两国政府经过谈判,于1982年8月17日达成协议,即“八·一七公报”。但美国并未遵守。决定美国对台对华政策的最主要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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